上下班途中被人撞伤,人身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出现竞合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司法实务中,法院又倾向如何判决此类案件?本期卓特分享会,主讲人王亚超律师就上述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王亚超律师首先总结了实践中计算损害赔偿与工伤待遇的三种观点:即除医药费外,其他项目双赔;性质重复项目就高补差,其他项目双赔;全部项目总额就高补差,不支持双赔(总额补差)。在此基础上,通过其亲身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例,详细的阐述了审判实践中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倾向与考量,进而对律师的代理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对于损害赔偿与工伤待遇竞合问题,参会人员也各抒已见。张彦龙律师认为,作为律师,应探究法院倾向“双赔”与劳动仲裁委的“分项补差”审判差异的根源,进而审时度势的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代理方案,这才是律师的价值所在。
本次分享会在热烈的讨论声中结束,而每个卓特人对法律专业问题的探索会永不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