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业主的公摊费用是如何分摊的?
答:对于全体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等公摊费用如何分摊,一直是许多业主感到困惑的问题。电梯运行的电费、公共区域的照明电费、消防水泵的用电、绿化用水等,这些费用每月都会产生,业主在物业费之外往往还要额外支付一笔“公摊费”。这笔钱到底是怎么分摊到每户头上的,规则是什么?
根据规定,针对含有住宅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的水、电费用需要分摊的,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收费周期(通常为月度或季度)及时向业主公开用量、单价、金额等明细情况,不能只是笼统地报一个总数。分摊的方式,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方式执行(比如某些小区约定一楼住户不分摊电梯电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进行分摊。专有部分面积越大,分摊的公摊费用越多,这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业主对分摊情况提出异议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核查并予以答复,必要时提供原始票据或抄表记录作为依据。物业公司不能既收物业费(其中通常包含了公共能耗费的预估),又在公摊费用中重复计收,这一点尤其需要业主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