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讯|【卓特分享会】证据攻防—律师永远的制胜法宝

  时间:2022/11/10 14: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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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证作为庭审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会对庭审的走向产生重大影响,如何通过质证将劣势转换成优势,将优势转化为胜势?如何通过质证掌握庭审的主动权?可以说这是每一位优秀律师的立身之本。本期卓特分享会,主讲人吴卫国律师以《证据攻防--律师永远的制胜法宝》为主题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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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开始前,吴律师展示了一份“贷款本息代偿证明书”,并向在座的各位抛出了三个问题:该份证据的类型是什么?质证意见的要点是什么?有什么反击的措施?“书证、证人证言……”大家踊跃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鉴于此,吴律师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其为“单位证明”,实践中,一般认定为证人证言的特殊类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单位证明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少一方的签名或盖章,此份证据便不符合单位证明类证据的形式要件,因此不具有证据效力。据此,作为律师而言就找到了辩驳对方证据的一种方向。吴律师还提出,一味得防守和辩驳不是目的,要适时进攻,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利用书证提出命令申请书,将举证责任转换,使对方居于可能举证不能的不利地位,从而掌握庭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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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吴律师的本次分享,为参会人员展现了资深律师对新规的充分把握和对质证环节的充分利用,提醒了青年律师要有意识的培养质证时的反击能力及掌握对应的防御措施,形成自身的庭审攻防策略。另外,吴律师还提到律师就像是苦行僧,在执业过程中需终身学习、及时学习、深度学习,还需要不断全方位地锤炼各方面的能力,也唯有这样能应对“瞬息万变”的法律世界,在执业道路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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