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讯|【卓特分享会】教你解读破产清算案件中管理人的职责

  时间:2022/12/12 9:03:10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不得不面临破产清算的“厄运”。而律师在作为破产管理人这一“关键先生”时,如何更好地发挥其职责,保障债权人利益,助力市场经济的发展?本期卓特分享会,主讲人沈朝尉律师结合其以往处理破产案件的经验,为大家带来了《破产清算案件中管理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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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时间轴,是沈律师分享课的主线。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破产申请的事实基础,而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的申请,则标志着破产清算正式启动,也由此产生了“破产管理人”的角色。沈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将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归纳为“三权”:财产权、经营权和诉权,并结合破产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的基础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工作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的工作逐一展开;管理人公章如何刻制,向谁申请?什么时候可以开立管理人账户?接管的资产包括哪些?对于债务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如何处理?债权人债权申报的公告有什么要求?破产债权的审查需要注意什么等等。沈律师对破产清算类案件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层层递进的分享,为在座同仁日后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参考,让大家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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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耕细作,善作善成。沈律师通过对大局和细节的精准把控,让听众对破产类案件的承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为青年(实习)律师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方法和方向。卓特分享会“各有所长,各展所长,相互学习”的内涵,是卓特律所综合性、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适应时代,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则更是卓特律所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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