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讯|卓特分享会丨浅析商标无效宣告

  时间:2023/9/28 18:26:19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商誉和知名度的载体,它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竞争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加强,对自身商标权的保护亦愈加重视。


本期卓特分享会,卓特律所知识产权团队的郑鹏铉律师就以其承办的商标权侵权纠纷为例,为新青年律师们带来了《浅析商标无效宣告》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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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鹏铉律师首先介绍了案件情况:委托人作为被告是侵权方,以某注册商标为字号开展酒店经营业务。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侵权事实似乎不容置疑,对委托人十分不利,但郑律师从权利来源出发,重新审视原告商标权的效力问题,以期从商标权的无效宣告入手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无效宣告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至关重要,其结果往往又会引起争议双方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课程中,郑律师用以往的裁判案例为大家剖析了因商标涉及外国地名而被宣告无效,但经历二审后,最终某高院撤销了无效宣告的情形。其主要争议核心为: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中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那么,关于“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表述到底应该怎么理解呢?终审法院认为其既包括标志本身固有含义之外具有其他含义,亦包括标志经过使用已经被公众认知获得“第二含义”的情形。案例中,权利人的商标经权利人多年使用,已与其公司形成较强的对应关系,足以使相关公众将其识别为公司产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形成了区别于地名的第二含义,因此,终审法院纠正了一审法院维持商标无效宣告的裁定。


经过郑鹏铉律师一系列分析解读,在座的新青年律师们学习了商标法的有关知识,并了解了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要点,可谓受益匪浅。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其多样性与复杂性也不容小觑。知识产权团队作为浙江卓特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不断精进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养,始终坚持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