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讯|卓特分享会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学习探讨

  时间:2023/12/1 10:12:35  

买卖合同纠纷是公司业务中最常见的纠纷类型,看似简单实则涉及较多细节的认定和处理。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本期卓特分享会,浙江卓特律师事务所熊祎律师与律所同仁一起深入学习探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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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祎律师首先对解释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分类,主要分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及其它条款。关于合同订立相关的条款主要为买卖合同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该条款对认定买卖合同成立的诸多形式进行了列举,判定买卖合同的成立并非只有书面的合同,还可以根据交易习惯及聊天记录等多种形式予以确认。对于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解释中有多个条款,如以发票证明履行义务、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货物检验中关于“合理期限”的确定、质量保证金规定、违约金、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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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才是学习的真谛”,建立在学习知识的基础上,熊律师其自身多年来为公司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丰富实践经验,就如何完善《买卖合同》条款控制法律风险角度分享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客户有时候不一定完全了解自己的需求,所以我们在帮客户审查或拟定合同时,要先通过例如问卷调查等的有效手段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并将其最终恰当地转化为合同内容。


卓特分享会作为浙江卓特律师事务所为新青年律师打造的学习分享平台,自举办以来深受律所同仁的认可,每位参与者,无论是分享者还是受众均受益匪浅。为巩固和发展这一活动成果,卓特律所今后也将开展更加丰富多彩的学习分享活动,以期新青年律师在专业化、品牌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