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讯|卓特分享会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沙龙式研讨会(二)

  时间:2023/12/28 17:34:02  

2023年12月2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合同编通则解释”)沙龙式研讨会第二期在浙江卓特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期研讨会沙龙延续第一期的主要内容,目的是希望通过集思广益,进一步深化律师们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理解,以便在实践中更加准确地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为解决合同纠纷提供更为明确和具体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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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研讨会沙龙由郑鹏铉律师主持,郑律师就合同编通则解释的第三部分--“合同的效力”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讨论内容主要聚焦于: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界定、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请求权、越权代表的认定及赔偿的有关规定等等与会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深入剖析了前述解释的内涵和外延,尤其是实践中常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效力问题“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仅加盖公章合同效力如何认定”等等与此同时,各位律师结合自身承办的合同纠纷案件,分析前述解释的实际运用问题,为其他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对于前述解释可能遇到的问题与困惑,在座的律师畅所欲言同探讨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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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研讨会沙龙的举办,不仅加深了卓特律师们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理解,也为在实践中更加准确地运用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同时,通过同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律师们也得以拓展视野、提升专业素养。相信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卓特律师将能够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为解决合同纠纷提供更为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