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讯|卓特分享会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沙龙式研讨会(三)

  时间:2024/1/9 9:04:22  

2024年1月5日下午,浙江卓特律师事务所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编通则解释”)开展了第三期沙龙式研讨会。旨在深化法律专业人士对《合同编通则解释》的理解,就法律解释的实际应用、典型案例分析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解决合同纠纷提供更为清晰和具体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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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由熊祎、李进两位律师对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的保全两大模块的法条进行了详解。首先,熊祎律师在法条的基础上,对于以物抵债协议、让与担保与后让与担保的界定、债务人按照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与债权转让的区分等易混淆部分,进行了以案释法的讲解。李进律师则着重剖析了《合同编通则解释》对于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的规定,解析了法院的裁量权、调解程序等内容。同时,也进行了对法条的一些延展与释明,如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怠于行使的界定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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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中,与会人员积极提问与交流,通过共享个人经验和对法规的理解,律师们能够互相启发、学习,共同讨论面临的挑战、解决方案以及创新性的法律实践,从中获得对复杂法律问题更为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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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特沙龙式研讨会不仅仅是一个法学知识的传递平台,更是为律师们搭建起一个互动交流的桥梁。这种开放性的讨论氛围促使参与者们能够深入挖掘法学领域的复杂性,从而更全面地理解法律规定的实际应用,有助于提升卓特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综合实力,更好地为法律、为社会提供自身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