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合同编通则解释”)沙龙式研讨会第四期如期举行,本期研讨会沙龙也是合同编通则解释的最后一期。
本期研讨会沙龙由林廉博律师、郑鹏铉律师和龚妍律师分别就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有关内容进行引导式解读。研讨会开始,林廉博律师就债权债务转移效力、第三人债务加入追偿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债权债务转移及债务加入在原双方法律关系格局的基础上形成了三方法律关系,在实践活动中,各方往往因通知、履行等问题产生纠纷。林律师剖析了债权债务转移的程序、效力、诉讼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债务加入的追偿权行使,让与会者对债权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的有关规定和实践有了清晰的认识。
接着,郑鹏铉律师结合自身实际案例,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模块对合同解除的认定、债务的抵消权行使进行了以案说法式的解读,同时引导与会者积极参与讨论,使与会者理解更加透彻,也为今后大家在实践中的运用提供了有益的思考。
而在违约责任模块,龚妍律师则着重讲解了可得利益损失的构成以及在实践中的认定,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法律人是终身学习者。通过研讨会沙龙的形式,卓特律所全体同仁对合同编通则解释有了系统的认识,同时也加深了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内容的理解,为今后在实践活动中精准地适用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的专业基础。今后,卓特律所将继续展开对新法的学习探讨,以期卓特律师都能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不负当事人的委托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