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板块百问百答|梁月军律师

  时间:2026-07-20  

6. 新建的小区还需要承接查验吗?

答:有人认为,新建小区在交付前已经通过了规划、消防、质检等政府部门的竣工验收,物业公司进驻时无需再进行一遍承接查验,这是重复劳动。这种观点在以往或许有一定市场,但近年来大量的案例和司法实践反复敲响警钟:通过竣工验收的房产项目在交付后不到一年,仍暴露出诸多隐蔽的质量安全隐患,比如地下管网渗漏、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联动、电梯频繁故障、监控设施形同虚设等。这些问题在竣工验收时或许不易察觉,但在实际运行中却逐一显现。

因此,竣工验收不能代替承接查验。笔者明确建议,物业交付前,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第三方(如社区、街道代表或专业监理)的见证下,按照规定移交有关图纸资料,共同对新建物业的共有部分进行现场查验。承接查验的范围包括电梯、消防设施、安防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人防工程、公共区域装饰等所有共有设施设备和共有部位。

查验合格的,双方订立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明确查验结果、保修责任和资料移交清单。查验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或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返修,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组织查验,直至合格。即使是新建小区,物业公司进驻时仍须严格履行承接查验程序,绝不能省略或走过场。否则,一旦后续出现质量问题,责任难以界定,维修费用由谁承担将陷入扯皮,最终受损的是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