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采取电子投票系统费用谁承担?
答:电子投票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维护,需要投入较大的经费,涉及服务器、安全认证、数据存储、技术支持等一系列成本,单个业主委员会通常无法独立承担起这些费用,也不具备自行开发系统的技术能力。
在一些发达地区,由市一级房产主管部门统一建立业主电子投票系统,并免费提供给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投票使用。这种政府主导、免费提供的模式,既保证了系统的权威性和安全性,又减轻了业主负担,是当前最理想的解决方案。杭州市等城市即已建成并推广使用官方电子投票系统,业委会可按流程申请使用。如果所在地方政府尚未开通免费电子投票系统的,业主委员会也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会务公司协助开展电子投票工作,由此产生的合理服务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可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列支。但须注意,委托第三方以及从经营性收益中支出费用,本身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事先经业主大会表决授权,避免业委会擅自决定引发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