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业主委员会是否需要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答:经常有业主反映,业主委员会账目十分混乱,收入多少、支出多少、花在哪里,都是一笔糊涂账。一些地段好、公共资源丰富的小区,每年的公共收益高达数百万元,这笔巨款如果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极易滋生挪用、贪污,成为业委会成员的“唐僧肉”。
针对这些共有资金的收支管理,笔者认为,业主委员会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应当依法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这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具体而言,针对全体业主的共有收入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行经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独立核算,不能和业委会成员个人的钱混在一起。要配备或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财务人员,或者委托第三方记账公司。业主委员会还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收支原始凭证以及相关会计资料,包括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审批单等,确保每一笔账都有据可查。
同时,应建立定期公示制度,比如每月或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收支明细,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报告,接受业主查阅和质询。只有把财务做成“玻璃账”,让每一分钱都在阳光下运行,业主才会放心地把共有资金交给业委会管理。